| 有关禁止或者限制销售商品的公告 |
| 本站禁止销售以下所列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销售商品。请各本站入网商家注意。 入网商家如在本站发布并销售以下商品,一经发现将分别采取立即删除、终止服务(主要针对禁售商品)或要求提供合法经营证明(或授权证明,主要针对限制销售商品)等措施。并不另行通知。 |
| 禁售条目 | 法律规定或相关说明 | |
| 1 | 军火/军械及其配件 | 包括各类具有杀伤力的武器,弹药,消声器、转换器(用于进行火器转换以使其具有自动功能)等。 |
| 2 | 管制刀具/具有较大杀伤力的武器 | 匕首、三棱刀(包括机械加工用 的三棱刮刀)、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(跳刀),其它相类似的单 刃、双刃、三棱尖刀。以及伪装成无害物品的刀具如带扣刀、唇膏盒刀、气压计刀、笔刀、弓弩、钢珠、铅珠等。 |
| 3 | 警用/军用物品 | 如:监视/监听类设备, 与军、警相关物品: 军,警服、警徽、证件套、交通灯控制设备等。 |
| 4 | 国家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 |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三十五条,违反本法规定,出售、收购、运输、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(如熊猫、熊、猴子)或者其产品的,由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罚款。 另外还包括各类保护级动植物的化石等。 |
| 5 | 考古文物及禁止出口的物品 | 根据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》第二条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、 珍贵动物及其制品、黄金、白银或者其他贵重金属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;情节较轻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 金。和<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(修正本)>中的第二十五条 私人收藏的文物,严禁倒卖牟利,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。 |
| 6 | 人体部分 | 包括人体器官/遗体/遗骸/精子/卵子/血液等 |
| 7 | 赌博用具 | 例如吃角子、老虎机、透视麻将、透视扑克等 |
| 8 | 开锁设备 | 例如开锁器、开锁机、开锁卡、张力棒、开锁枪、万能钥匙、试验钥匙、“slim-jims”开启工具、管状开锁器、数字译码器和密码撷取装置等 |
| 9 | 各类偷盗/走私/抢劫/抢夺物品 | |
| 10 | 各类带有攻击性的种族主义或反宗教信仰物品 | |
| 11 | 香烟/毒品 | |
| 12 | 各类易燃易爆物品 | 此类物品为国家限制销售物品。例如:烟花爆竹、烟花套件、礼花弹等 |
| 13 | 盗版/侵权的物品及仿制品 | 包括图书、杂志、印刷品、软件,光碟,影像制品,音像制品,音乐,电影,电视节目等;私自提供下载、刻录、翻印的上列产品;由设计师设计的服装,手表,配件;注册成为专利或者商标的品牌及其产品。 |
| 14 | 一些禁止售卖的票据及彩票 | 例如:火车票、彩票等。 |
| 15 | 正在流通的股票、债券、证券、抵押品及相关凭证 |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的第三十一条 依法发行的股票、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,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,在限定的期限内,不得买卖。第三十二条 经依法核准的上市交易的股票、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,应当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。 |
| 16 | 流通中的钱币 | 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: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。 2.根据 “《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》的决定” 第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禁止外币流通,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。 |
| 17 | 医疗及医疗器材/处方药物及其原料 | 包括各类医疗广告以及医疗药品、器材。 |
| 18 | 邮品及相关物品 | 依据国家邮政局制定《集邮市场管理办法》规定,如1949年以后,印有中华民国的字样的邮票不能出售。 |
| 19 | 邮资盖印机 | 指用于印上邮资标签的设备。 |
| 20 | 饲料 |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6号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中15,16,17,18,19条等规定。如: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饲料或饲料添加剂,禁止对饲料、饲料添 加剂作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的说明或者宣传。 |
| 21 | 非法复制的计算机 、软件等相关制品 | 根据《国家版权局关于不得使用非法复制的计算机软件的通知》为了有效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和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相关规定。如:无注册号的磁带或光盘等、共享软件;Beta级或未经授权公布的软件。未同设备捆绑出售的OEM软件;为破解正版软件密码而设计的解密软件;某些保密的科研用软件。 |
| 22 | 各类反动、色情及迷信音像制品 | 根据《音像制品管理条例》中的 第三条音像制品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、法规,坚持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,传播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、道德、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。禁止经营有下列内容的音像制品:(一)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的;(二)煽动民族分裂、 破坏民族团结的;(三)泄露国家秘密的; (四)宣扬淫秽、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;(五)诽谤、侮辱他人 的;(六)国家规定禁止出版、传播的其他内容。例如:色情写真集、杂志、电脑游戏等。 |
| 23 | 各类色情物品/性药物 | |
| 24 | 手机SIM复制卡 | |
| 25 | 代收费商品 | 直接代收费的商品,如“付款单位”、“本店交费XX元”、代收费会员卡等。 |
| 26 | 国内域名 | 根据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》的规定:禁止转让或买卖带China和.cn结尾的域名。 |
| 27 | 被禁止的著作/文献/资料 | |
| 28 | 骚扰、侵犯他人权利的物品 | |
| 29 | 未经授权的肖像、画像、姓名或签名的物品 | |
| 30 | 伪造证件、政府证明文件及执照 | 例如出生证明书、身份证件、学历证件、驾驶执照或护照等 |
| 31 | 需执照或政府许可才能使用的设备 | 如广播发射台,碟型人造卫星天线等 |
| 32 | E-mail地址列表、网址列表 | |
| 33 | 其他物品 | 其他以上条目中所未列入,国家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或限制出售的物品。 |